发布时间:2016-02-18 12:3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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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搬家加价问题
1、找的搬家公司与实际来的搬家公司不是一家公司
2、搬到一半因价格谈不拢,就把搬运一半的东西丢在一旁
3、约定来小车,却来了大车,且硬要收大车的钱
4、约定一车,却开了六台大车,不给他们搬,竟强收「出车费」
5、装载不满一车,却硬要算一车的钱
6、东西未依约定时间到达、且还有破损、遗失的状况
7、东西到达目的地后,却不肯搬入新家就定位,并且硬要消费者再付钱才
案例(一):
甲从信箱中拿到了一家搬家公司的名片,电话与之接洽后谈好价格2,000元,想想价格也还合理,便决定给该搬家公司搬运。不料来搬运的工人竟要价 8,000元,且说「老板是老板,又不是老板来搬,你的东西太多,得另外加钱」甲拒绝,工人就把东西丢在路旁不管。事后经查证才发现接洽的搬家公司与实际搬运的人员,不是同一家公司。
案例(二):
乙找到了一家标榜签约的搬家,经多方访价后,发现价格也差不多,就决定找这家有签约的公司来搬运。结果搬运人员到达后,却又拒不签约。乙一怒之下决定不让他们,对方却要强收「出车费」。
案例(三):
丙从电话簿中找到了一家业者,双方经电话沟通后,讲好所有东西约一台小发财即可装完,结果对方开来三台车,每车都没装满,却硬要收三车的钱。事后不仅东西比约定的晚一天到,且有损坏及遗失的情形,与业者理论又拒不赔偿。因为当初未与对方签约,如今投诉无门,也只能自认倒霉。
案例(四):
小俐与室友找搬家公司搬家,东西装上车时都还顺利,没想到一到新家后,对方竟开口要价原来估价的10倍,因东西在对方手中,只好苦苦哀求告诉对方没有能力负担,幸对面为警察局,警察出面解围,才勉强以2倍的价格打发。
案例(五):
估价时要价27,300元(3车),后来来了6车索价98,000元,但每车都没装满。付了58,000元另外签了一张40,000元的借据才离去。因为住的地方已被知道所以对方仍不定时来索讨借据上的40,000,每日都生活在恐惧中,却因怕遭到对方报复,而不敢出面投诉。
案例(六):
阿福与搬家公司约好叫一部3.49公吨的公车,一车收费2,400元。结果搬家公司开来一部1.75公吨的小货车,司机亦主动表明因车子较小,一车只须 1,600元,阿福想了想觉得蛮合理的,就欣然接受。等到搬了之后才发现一车小车装不完,所以又加跑一趟。结果总共付了2车3,200元。如果依照原先约定以3.49公吨的车来装载,即可装完。事后想想觉得不知不觉被业者摆了一道,平白多付了冤枉钱。
案例(七):
小毛与搬家公司接洽,接洽人员表示一般开放式中型平板车,一台3,000元,而箱型车因可装较多东西,美观又可防雨,但收费较高,经过考虑后小毛决定选择箱型车。不料搬家当天只有小毛一人,无法监督服务人员物品上车之装载情形,结果因司机告诉小毛一车装载不下,需要再加装一车,小毛不疑有他便答应再加装一台,然而心理却也疑惑着,为何同样的东西,前次搬家只搬了一台车,这次搬家使用装载量较多的箱型车却反而要2台车。直到到了新家卸货时,才发现工人装载不实,而因是封闭式的车子,当初反而不易发现其内部置放情形,而暗自生气平白被多坑了一台车的钱。
消费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,往往于遇到纠纷的当时或之后,不懂得留下证据,在与投诉单位接触后才发现必须负担举证之责任,又苦于未留下任何证据常造成投诉无门,安慰自己花钱学个教训。甚至有消费者每次都遇到不肖的业者以为这就是搬家的常态,而于每次搬家前先对自己心理建设预留给对方敲竹杠的空间,如此本末倒置的心态,亦可道出消费者的悲哀。
举证的困难,往往也是消费者投诉失败的原因,如果能将举证的责任,朝向保护消费者的方向修正,对消费者来说,不啻是一大福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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